| 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卫受贿118万元、贪污163万元、挪用公款126万元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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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钦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依法起诉的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梁卫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总和刑期3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1、被告人梁卫(男,50岁)于1992年12月至2004年10月间,利用担任钦州市罐头食品厂(即钦州市制药厂)厂长、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广西半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发包钦州市制药厂住宅工程、半宙制药集团公司住宅工程、钦州大力神酒店土建工程及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先后收受承建方罗祖智、李鸿贵、李永锋等人贿赂款人民币118万元。2、2000年至2002年三年间,被告人梁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剥离不良资产、虚增利润、虚报产值等手段,对骗取钦州市经贸局等部门的奖励款人民币1633620元的公司财产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梁卫分得人民币328814元。3、2004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梁卫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半宙公司公款人民币126万元用于个人购买位于灵山县陆屋镇陆东村委会凤凰岭的土地48.661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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