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石五鸟 法网恢恢 ——南铁院侦破南宁铁路文化宫窝案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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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五鸟 法网恢恢
——南铁院侦破南宁铁路文化宫窝案纪实
◇ 程学锋 陆伟南
最近,随着南宁铁路运输法对南宁铁路文化宫王卫东等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系列窝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一起涉案人员级别不算高,犯罪数额也不惊人的职务犯罪案件,却在南宁铁路地区广大职工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尘封四年 暗渡陈仓
2002年9月下旬,一封存续近四年匿名举报南宁铁路文化宫主任王卫东、副主任周乃美有经济问题的信件又重新摆在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葛扬华检察长的案桌上,信中称王卫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别人送来的“红包”达一万五千元。几经周折,该院反贪局干警曾分别于1999年、2001年度先后秘密调查过此线索。但是案件仍然无明显进展。此后,又有人署名举报周乃美利用职务之便向文化宫承租经商的业主索贿的信件,问题严重,反映强烈。葛检察长看完举报信及有关材料后,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一是先期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因时间跨度长,被举报人心理上早有防范和准备;二是近期内举报反映的问题有新动向;三是9月初该院查办原湛江铁路文化宫主任王某某受贿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以趋利避害;四是采用科技手段秘密侦查获取了有关证据,初步证实南宁铁路文化宫财务人员有收款不入账等相关问题。葛检察长深感其中大有文章可做,若以此为契机,说不定会柳暗花明。于是,一个空有成竹的计划在他的心中逐渐拟就。
一张法网 悄然撒出
9月23日,案件线索分析会在主管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副检察长主持下正在紧张地进行。会上,同志们各抒己见,争论十分激烈。有同志认为,举报线索太陈旧,且曾几经周折,未有明显进展。南宁铁路文化宫房屋、场地、门面等出租由来已久,承租方几百名业主来自四面八方,且频繁更换,单从贿赂入手,查办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有的同志则干脆提出,“擒贼先擒王”,既然有举报信在握,首先应该从主要领导王卫东、周乃美查起,其次再查其他有问题的人。还有的同志认为,完全有条件从调取有关书证入手,查证王卫东、周乃美的贪污、贿赂问题,但必须找到举报人作详细调查。案件分析会上,众说纷纭,意见难以统一。综合会上大家反映和分析的情况,院领导认为应该进一步做好外围初查工作,选准查办案件的切入点十分关键。并要求反贪局干警,要全力以赴,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不惜一切代价,多思路,多渠道,多方向,多方法开展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拿下南宁铁路文化宫的案件,给职工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反贪局再次研究制定周密的侦查计划,局领导亲自挂帅,始终使其处于查办案件的前沿阵地,从办案人员的配备,到车辆的使用,件件抓落实。此时,全面查处南宁铁路文化宫案件的法网已悄然张开。
面对突变 果断抉择
9月25日上午,各路办案人员汇集反贪局局长办公室。经调查汇报得知,一是近期内,南宁铁路文化宫将动工改造部分门面,有相当一部分承租业主因此而被辙离,将给调查取证增添新的阻力;二是10月1日后,南宁铁路文化宫主任、副主任将分别带领部分职工外出旅游,接触当事人的时间将被无限期的延误;三是被举报人已有反侦查的心理准备,最近频繁告诫承租业主,不要轻易接触陌生人,不要随便乱说话,要管住自己的嘴。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事不宜迟,关键时刻,主管检察长经请示葛检察长后果断作出决定:目前,我们已毫无退路,必须立即接触嫌疑人。原拟定10月1日后行动的计划,现在只能提前。
分割突破 初战告捷
9月26日下午15时许,一辆三菱越野车悄然驶进南宁铁路文化宫大院内,反贪局局长带领6名干警分头直奔文化宫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同在一室办公)、财务办公室(会计、出纳同在一室办公)。局长向周乃美出示了工作证和检察院的传唤证后,首先将其“请”到检察院。时隔2小时后,反贪局的干警又将会计文琼、出纳员黄敏生分别“请”到检察院。
周乃美到案后,对与办案人员的初次接触,她一开始就保持沉默,很少说话。事实上她也在观察和推测检察官们到底掌握了她哪些情况。这样一直相持近3个小时。办案人员始终含而不露,引而不发,等待转机。当日下午6时许,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启发教育,周乃美慑于法律的威严,在坦白从宽政策的感召下,供认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在管理文化宫出租房屋及审批文化宫娱乐项目场地出租的过程中,先后收受承租业主贿赂财物共计12000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主动交待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在管理、收取业主租金过程中私自截留承租金4000余元的行为。
初战告捷。此时,办案人员对会计文琼、出纳员黄敏生的问话,也分别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刚开始,文琼的情绪颇为激动,再三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你们传我来是冤枉好人。并质问办案人员“我有什么问题?”显然她这是在向办案人员投石问路,试图摸清底线。当然办案人员不会上她的当,他们以静制动,劝其控制自己的情绪,并让其思索为什么会被传唤到检察院。还有意提醒她:“你要尽快讲清自己的问题,才能争取主动”。在办案人员的点拔下,文琼渐渐没有了刚进来时的神气,也不再大叫大喊,而是陷入沉默之中,显得特别烦燥不安。看得出此时的文琼思想在激烈斗争着。具有丰富经验的办案人员对她的异常举动并不感到意外,他们采取欲擒故纵策略,暂时把她晾起来。
而此时,另一组办案人员则正在紧张的对从文化宫近几年经营收入的财务资料进行认真仔细的梳理审查。其中两张用白纸写的借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借条内容分别为“今借到人民币1万元”、“今借到人民币2万元”,落款人均系“文琼”,时间分别为“1997年1月”、“2001年9月”,而这两张借条恰巧在出纳员黄敏生保管的收据里。
文化宫的场地出租经营收入每年达一百多万元,身为文化宫办公室主任兼会计的文琼,不仅负责管理文化宫的行政事务和财务工作,而且还与出纳员黄敏生一起共同收取文化宫布摊业主租金,大量资金滞留在他们手中,“借条”之事,不得不引起局领导和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和警惕。于是,办案人员立即将此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并及时反馈给负责审讯文琼的侦查员。经研究,决定对“借条”的时间、内容、款额以及存放的位置等疑点问题作为突破口进行重点审查,并制定缜密的突审计划报主管检察长审批。检察长在听取局里的汇报后,同意他们的侦查计划并明确要求办案人员加大侦审力度,尽快查明三万元借款的事实。
刚开始,文琼、黄敏生按照事先订立的攻守同盟,矢口否认借款三万元的事实真相。几经较量,文琼对办案人员犀利的目光,咄咄逼人的发问,不得不低头败下阵来,如实交待这三万元是其丈夫做生意,急需用钱,为此而找到黄敏生要求在其保管的公款中分两次借款3万元。办案人员没想到这两张“借条”犹如一把金钥匙,迅速打开了整个窝案的大门。
在以后的突审中,文琼还主动交待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其一,1993年10月,文琼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文化宫主任王卫东擅自将20万元公款借给防城港金华贸易公司负责人赵某某(文琼的丈夫)从事经营活动;其二,1999年,文化宫灯光球场改造工程,接受承包工程的民工头罗某给的贿赂款5.68万元;其三,伙同出纳员黄敏生共同贪污公款3.6万元,个人分得1.8万元。
经查明,黄敏生不仅将自己保管的三万元公款借给文琼帮其丈夫用于经营活动,而且还于1996年3月至2002年9月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采用隐瞒不报、私自截留其负责收取文化宫市场承租业主的摊费、代收工商管理费、国税费、地税费、水电费等手段,贪污公款8万余元。
文琼、黄敏生的供述吻合一致。此案在不到12小时内,被依法传唤到检察院的周乃美、文琼、黄敏生涉嫌犯罪的事实,纷纷被突破。
乘胜追击 翁中捉鳖
周乃美、文琼、黄敏生相继被突破后,王卫东及行贿人员罗某涉嫌犯罪问题已露出水面,成了翁中之鳖。对于案件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葛检察长要求办案人员加大加快办案力度,乘胜追击,不能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喘息的机会。
9月27日,经检察长批准,同时在反贪局领导精心安排和策划下,办案人员分别带着周乃美、文琼、黄敏生对各自的办公室依法进行搜查时,有意识的安排王卫东到达搜查现场。当王卫东目睹反贪局干警有条不紊、细微深处搜查每一件物品和证据时,他浑身像筛糠似的不时在发抖,豆大的汗珠从额头直往外冒出来。此时,惧怕、恐慌象幽灵一样笼罩着王卫东,使其惶惶不可终日。
9月28日,王卫东终于“病倒”了,他到南宁铁路医院诊治,点滴输液,佯装无事,藉以掩盖其高度紧张和空虚的心理。当天下午,办案人员正式与王卫东接触。谈话在检察院反贪局办公室进行,办案人员并未直截了当地要求王卫东交待问题,而是从王由一名普通的工人成长为一名干部;从一般干部被提拔为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从王受党教育多年的经历谈起,激发他从灵魂深处理性地回顾和反思……。王卫东刚开始很少说话,对办案人员的问话,视若惘闻,用沉默回应。随着谈话的深入,他终于为办案人员晓之有理,动之以情的真诚所动,在畏刑心理与法律威严的矛盾碰撞下,选择了坦白从宽的道路。次日凌晨2时许,王卫东供认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决定将公款20万元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还利用其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在文化宫承包工程的民工头罗辉贿赂款3万元及免费装修房子的犯罪事实。
9月29日,行贿人罗辉被传唤到案。罗辉,男,40岁,广西南宁市人,高中文化,系南宁市某建筑安装公司下属一分公司的副经理。1997年至2002年期间,在承建南宁铁路文化宫溜冰场地面硬化等项工程中,为了使其从中获得更多利润,多次向文化宫主任王卫东、会计文琼等人贿赂款物,计4.56万元。罗辉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9月30日,该院依法对其决定取保候审。
案件相继突破后,5名犯罪嫌疑人贪污、挪用公款以及相互之间的贿赂关系,昭然若揭。为了及时取得充分的书证、物证和相关的证据,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而该院反贪局只有10名干警,他们已在办案一线连续奔波忙碌数日,可谓人困马乏。此时是暂作休整,还是连续作战,葛扬华检察长向全院发出动员令,并及时从其他业务科室抽调6名干警支援反贪局办案。同时,他要求全院干警要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互相支持,团结拼搏,以争取更大的战果。为了鼓舞士气,葛检察长连续一个星期扎入到办案一线,亲自指挥协调,帮助完善侦查方案,始终与大家同甘共苦。领导的率先垂范,给办案的干警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南宁铁路文化宫的案件,从分析举报线索、初查、立案到侦破,仅用8天的时间,并且实现了从侦破个案到窝案的初衷。5名犯罪嫌疑人率数落入法网。南宁铁路地区广大职工群众闻讯后,奔走相告,无不拍手称好,纷纷给葛扬华检察长写信或打来电话,赞扬检察院铁面无私,为民除害,惩治了腐败分子,真是大快人心。
2002年12月本案侦查终结,经该院公诉部门审查后,陆续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批案件。并于3月21日、4月15日,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卫东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周乃美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文琼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犯受贿罪、贪污罪分别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另两名被告人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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