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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较量 严峻的考验——参加第一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随笔
 

   2000年11月2日至11日,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1名公诉人作为参加第一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候选人汇聚在北京。
   11月的北京,已是寒风刺骨。每个人的心中都交织着兴奋与惶恐。兴奋的是,能够参加这次的评选活动,既是一次极佳的学习机会,也是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机遇;惶恐的是,由初评、笔试、演讲、论文答辩、法庭论辩所组成的评选内容,使每次考试都如同百米冲刺,稍有疏忽就可能被淘汰。笔者作为广西推荐的三名候选人之一,有幸到京参加了此项活动。
   高检院设定的分数结构是:基础分25%,笔试分50%,演讲分15%,论文答辩分10%,由此确定前20名候选人进入法庭论辩赛,选出十佳公诉人,同时评出60名全国优秀公诉人。
   基础分根据各地所报送的候选人的材料评定。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出庭效果分,依据上报的庭审录像及案件材料评定;二是论文分,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候选人上报的论文进行评审;三是工作实绩分,根据各候选人1998年以来办案的数量、质量及所获得的成绩进行评审。
    笔试的案例是真实案例,在规定的时间里,写出起诉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演讲要围绕本人公诉经历进行。演讲后紧接着是论文答辩。由评委根据候选人提交的论文提出三个问题,给15~20分钟的时间准备。在答辩中,评委还会随机提出1~3个问题让候选人答辩以考察其应变能力和理论基础。
   按比例,从94名(其中3名选手因故不能北京参加评选,高检院对他们采取“飞行考试”)选手中选出10名十佳公诉人、60名优秀公诉人,获奖比例近75%。表面看,竞争压力不大。但是,每一位候选人都是各地推选的能够代表本地区公诉水平的人,成功与否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是所代表的地区和单位的荣誉。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人们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如果获奖比例小于淘汰比例,争上游的人才会感到压力。当获奖比例大于淘汰比例时,所有的人都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争上游者自不必说,安于中游者惟恐因懈怠而落于下游;无所谓下游者,也不愿意让自己“落后”成为众人皆知的“新闻”。因此,所有的候选人都只有一个选择:为所代表的地区及个人的荣誉而拼搏、奋斗。
  11月3日,公诉厅的领导公布了基础分评审情况:基础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不到1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此时,全体候选人都明白,哪怕是一分的差距,就可能败走麦城。
  评选活动首先进行的是六个半小时的笔试。这次考试应该是每一名候选人都终身难忘的经历。正如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尹东华同志在表彰大会上的发言(《检察日报》11月11日刊登)中所说的那样“短短六个半小时,我们要对一宗近百页的卷宗完成阅卷、定性、分类,不仅要对修订前后的《刑法》适用做出界定,而且还要写出起诉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尽管这些都是我们公诉人平时常做的工作,但在几个小时要做完甚至做好,对我们许多人来说都是始料不及的,我们每个人都经历了一场从未有的艰苦考试。”
  笔试之后,大家心情都很沉重。既迫切地想知道笔试结果,又害怕看到自己的失败。即使是定性正确的候选人,对起诉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等在制作上是否完整、准确地答出了评分的要点也感到心中茫然。在焦急而忐忑不安的等待中,各种意见不断出现。有的说“定性错误的就不能当优秀公诉人”,有的说“笔试占分比例太大,不能凭一次考试来衡量公诉人的水平”,还有的说“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公诉水平参差不齐,要所有候选人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是看似公平,实则不公平”等等,更有甚者,以匿名方式给姜伟厅长写公开信,要求给每一位候选人都授予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由此可见,激烈的竞争不仅给各候选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也给组委会和公诉厅的领导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笔试的分数尚未知晓,我们又投入到紧张的演讲和论文答辩之中。两天后,组委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优秀公诉人评选的所有考试项目已经完成,剩下的就是对考试结果的焦虑等待。组委会似乎有意要考验、锻炼公诉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在预定应当公布成绩的日子,只公布了进入法庭论辩的前20名候选人的成绩。
  11月8日,评选活动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法庭论辩赛如期举行。十对候选人按抽签所决定的论辩案例、出场顺序、角色(控方或辩方)进行了争当十佳公诉人的“决战”。
  最精彩的一场是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二处副处长黄晓文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处长季刚之间所进行的论辩。季刚作为控方对案例中的被告人以受贿罪进行指控;黄晓文作为辩方阐述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双方神态镇静、自信,交锋激烈,攻防转换有序,语言流畅规范,逻辑严密清晰,几乎每一次发言都能获得热烈的掌声,使我们看到全国十佳公诉人的能力和水平。
  在11月9日下午的讲评会上,姜伟厅长对笔试和论辩赛的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评。季刚同志简介了个人的公诉经历。黄晓文同志简介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公诉人队伍的锻炼、培养情况。
  黄晓文在发言中认为:自己能够从一名1995年才毕业的法律本科生成长为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十佳公诉人、起诉二处副处长,是因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有一套提高公诉人素质的科学而有效的方法:一是树立公诉部门的威信,肯定公诉人所承受的压力,承认公诉队伍所面临的危机。二是注重法学理论的研究,鼓励攻读法律硕士。实行“无调研不合格”制度,即一年中没有完成至少一篇调研文章的公诉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实行调研课题招标,对中标者提供调研经费。三是注重公诉技能的培养、锻炼。从规范法庭用语、法律文书的制作、跟庭考察、论辩技巧的锻炼等多方面提高公诉人的整体素质。上海人民检察院对公诉人、尤其是主诉检察官的待遇是其他部门所望尘莫及的,但由此也产生了各种议论,检察长的回答是:“谁不服气,谁到起诉部门去。”参加评选活动的北京市的三名候选人有两名来自海淀区检察院,三人均进入竞争十佳公诉人的论辩赛,两人成为十佳公诉人。94名候选人中,黄晓文综合成绩排名第一。上海的三名候选人有两人进入竞争十佳公诉人的论辩赛,一人为十佳公诉人,两人为全国优秀公诉人。这正是他们注重公诉人整体素质培养的成果。
  从姜伟厅长的评评中得知笔试情况:对案件定性出现七种结论,有30多名候选人对案件定性错误,另有近十人未完成考试内容。最高分79分,70分以上5人,60~70分30人。
  讲评会后,我们收到了装有自己在成绩的信封,终于得知自己的成绩。但不知道分数线,更不知道排名情况,最后的结果只有在10日上午的颁奖大会上才能揭晓。
  本次活动,广西有两名候选人(编者注:其中之一为王慧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从广西的成绩和公诉厅领导的评价看,广西的公诉人水平在全国属中上等(笔试35名60分以上者广西占1名)(编者注:即王慧谦)。为照顾用“双语”开庭的少数民族和军队系统,全国优秀公诉人名额增加了4名,共有64人获得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的称号。黄晓文等10名十佳公诉人待高检院政审后另期予以表彰。
  通过参加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笔者看到了广西公诉人与北京、上海等地公诉人的差距。这差距不仅仅在于公诉人个人之间,还在于公诉人队伍整体素质之间的差距,对公诉人队伍建设观念上、体制上的差距等。据了解,上述地区均在近两年内开展了公诉业务的大练兵、大比武,从法学理论、文书制作、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论辩技巧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检查、考核、促进、提高公诉人的素质。树立起诉部门的威信,增强公诉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他们之所以如此重视公诉人队伍建设,是他们看到了随着律师队伍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质量上不断提高以及疑罪从无、错案追究等现实情况对公诉人所形成的压力;看到公诉人责任与权利、付出与收获失衡给公诉人队伍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而产生的公诉人整体素质与辩护人整体素质之间的差距加大的趋势。
  古人说得好,知耻而后勇。看到自己的不足,就应当深刻反省,找到症结,抓住弱点,迎头赶上,为使我们的公诉队伍素质早日赶上北京、上海等地的公诉人而努力。

作者: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王慧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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